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Ⅲ标项目部挂篮租赁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江苏
-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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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Ⅲ标项目部
(编号:MBEC-J-2024-205)
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要求,现本项目就挂篮租赁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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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杭州湾跨海铁路大桥是在嘉兴和宁波之间设置的桥梁跨海通道,跨海大桥总长29.2km,自北向南分为跨北大堤引桥、北航道桥、北中航道间海中引桥、中航道桥、中南航
道间海中引桥、南航道桥、南航道以南海中引桥、南岸浅滩区引桥八个部分。3标段范围为正线DK174+794~DK184+638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9.844公里。含杭州湾跨海大桥9.844km(含北航道桥、中航道桥),设80/60m箱梁预制场1处,承担全桥230 孔80/60m箱梁预制
(含四电平台),承担本标段92 孔80/60m箱梁运、架,北岸栈桥370m;无砟轨道道床施工(不含CRTSⅢ型板制作),轨道精调。
主体工程量:钢梁42879.74t(含钢锚梁),斜拉索3838.8t, 钢筋146735t,钢绞线16047t,混凝土总量124万方,梁场预制混凝土25.2万方。合同总工期52个月,其中桥梁工程建设工期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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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谈内容:
2.1 竞谈内容: 挂篮租赁 。具体竞谈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2.2本次竞谈材料的数量和规格均为暂定,具体数量和规格以实际供应的数量和规格为准,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调整竞争性谈判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调整的物资数量和规格仅
限于在本项目上使用)。 -
竞谈人资格要求
3.1挂篮(包件号:GLZL0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竞谈物资设计、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必须具备生产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挂篮设计、生产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必须满足国家铁路及行业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至少一个及以上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设计、供应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提供供货业绩项目履约优秀证明资料,近三年(2021年至今)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无任何违约诉讼案件发生等相关情况;
(7)其他要求:竞谈人须在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录(即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上提交合格供应商准入申请并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名录)内,不在该名录内的须经采购单位审核通
过。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在“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
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参与竞谈。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竞谈。
投标人在参与采购活动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遵守合同约定或承诺、产品质量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到位、恶意起诉投诉等不良行为,将视情节和影响程度,对供应商在
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内进行预警、限制交易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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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9202517216440151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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