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变电工程防火封堵专业分包商框架-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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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度变电工程防火封堵专业分包商框架
公开 竞争性谈判 采购 公告
一、 采购条件
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度变电工程防火封堵专业分包商框架 ( 采购编号 : JRD-01-GC2024051 ) 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 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服务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竞争性谈判 采购。
二、 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况: 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度变电工程防火封堵专业分包商框架招标项目,包括2024年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变电类工程的防火封堵专业施工分包商采购。
(二)实施地点: 东莞市
(三)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四)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项目资金
(五)预计采购金额: 人民币 100万元。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六)项目分级: 一级
(七)项目分类: 工程类
(八)计划工期: 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6月30日止(具体实际工期以实际订单合同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九)合同签订: 本项目由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采购人完成招标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由其下属子公司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因此,本项目合同将由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成交人签订并履行。
(十)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三、采购范围及清单
(一)采购清单
(二)采购范围: 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度变电工程防火封堵专业分包商框架招标,包括2024年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变电类工程的防火封堵施工作业分包商采购。分包商主要承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负责 2024年度主网变电基建、主网变电技改修理、主网变电紧急项目、主网用户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防火封堵施工,具体内容如下:
1、全站(包含对策间隔)防火封堵工程施工;
2、负责为完成工程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措施费);
3、所有材料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提供。
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具体工程量和总投资由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实际需要提供,实施需以单项工程项目委托书为准。
(三)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120天(日历日)
(四)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本项目采购价按实际委托单项工程结算,单项工程分包结算价 =单项工程签订订单合同价格+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单项工程签订订 单合同价格 =总承包方与建设方分包范围内预算金额×限价费率×投标费率。限价费率标准见下表:
(五) 报价方式: 费率报价。标函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要求:分包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费率 100%(不含本身),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六)投标人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施工进场、临时设施、利润、税金等
(七) 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 框架采购有效期至 2025年6月30日 。 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管控要求如下:1.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需求预测量8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2.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到需求预测量80%的,可延长该业务协作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1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超过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3.协议期未满,项目订单合同累计金额超过需求预测量50%,立即终止框架协议。
( 2)原则上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派工的项目适用本框架结果。
(八) 相关要求
1、人员要求
( 1)分包商拟投入项目的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须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现场管控、统一考核的“四统一”要求,纳入班组化管理。总包商可建立动态调配机制,统筹调配标准团队,按企业需要调配,按个人能力调配。并承诺一个月内配置到位(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 1)成交单位工人工资占分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5%。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对新增工程量中的工人工资比例进行约定的,按原合同约定的工人工资比例执行。
( 2)成交人需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9%。
( 3)根据《东莞市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方案》要求,成交人需存储工人工资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1%,可通过保函或保险方式储存。
( 4)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一个月内需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将网页截图提供至子公司备案。
( 5)总包单位应设立该工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分包单位工人工资,分包单位应出具《工人工资表工资代发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发放工人工资,并协助总包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
( 6)成交单位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工人银行卡开户、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记录表编制工作,并每月5日前交总包单位审核。
( 7)成交单位严格按照集团要求应配备专职劳资专管员,与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对接有关建筑工人管理工作。
( 8)因成交人原因导致工程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0.1‰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总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总承包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 9)因成交人原因导致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总承包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的,成交人除应按总承包方意见进行自费返修外,还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总承包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 10)成交人经查实对承接业务进行违法转分包的,成交人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成交人应立即解除其分包合同,总承包方有权责成成交人立即组织自身力量投入工程,由此造成总承包方或任何第三人以及成交人自身的损失,均由成交人负责。如成交人拒绝解除其分包合同的,总承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成交人除应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全额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 11)成交人应协助总承包方在总承包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因成交人原因导致总承包方逾期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0.1‰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总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
( 12)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运行中的线缆受损、发生线路跳闸,严重时引起架空线路导地线断裂、电缆无法恢复绝缘水平等问题,应由中标人负责修复故障,并全额赔偿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要求如下:
①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运行中的配电电缆受损的,应由中标人更换整段电缆至原有电缆接头;
②配电电缆通道受损后,原则上按原路径、原规模修复电缆通道,其中电缆沟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修复,电缆埋管采用钢筋混凝土包封加固。无法修复需改变电缆通道路径的,原则上不得采用顶管(拖拉管)的方式,确需采用顶管(拖拉管)的,按原有电缆通道规模+一倍备用管道的规模建设。
③在电缆受损抢修期间,须对停电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公变、专变用户进行发电车保供电,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四、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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