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文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萍乡经开区4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西
-萍乡市
关于萍乡经开区4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编号:ZFCG-XWY-2024-06)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XWY-2024-06
项目名称:萍乡经开区4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80000.00 元
最高限价:108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或者可以根据“赣财购[2023]8号”文件承诺制的方式提供,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供应商可以选择提供资料:A、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含合伙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三证合一”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含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若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须提供有独立法人资格机构的合法授权;B、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C、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D、“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E、注册地在萍乡地区的企业前往萍乡市行政中心2号楼一楼服务大厅公共信用服务窗口打印企业信用记录或登录“信用萍乡” 将“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共4页分别截图打印加盖公章,须体现截图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有效);注册地非萍乡地区的企业登录“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将“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 共3页分别截图打印加盖公章,须体现截图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有效);F、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G、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诚信投标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本项目不作特定资格要求; 3.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上材料或者可以根据“赣财购[2023]8号”文件承诺制的方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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