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桦甸市公安局警械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
-吉林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 -[2024]-00039号
2、项目名称: 桦甸市公安局 2024年公安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 公安业务装备 , 详见采购需求。
4、预算金额: 280 万元
5、最高限价: 280 万元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纳税证明材料);
3.4具有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投标人近三年(202 1 年 1月1日-202 3 年 12月31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3.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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