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务R2、R6取料机更新项目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天津港务R2、R6取料机更新项目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107234,招标人为国能(天津)港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天津)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R2、R6取料机设计审图阶段,设备厂内制造,包装运输阶段,到货安装(含辅助土建施工)阶段,整机调试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质保期阶段 ( 36个月) 全过程监理服务。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报价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报价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须至少1份含有港口设备制造或安装或改造监理业绩,且均已完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或机电工程)资格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港口设备制造或安装或改造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总监理工程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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