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浙江分公司2024-2025年新建光伏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打捆采购-2024年8月招标公告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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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浙江分公司 2024-2025 年新建光伏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打捆采购-2024 年 8 月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唐浙江分公司 2024-2025 年新建光伏项目计划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或浙江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2:8,
招标人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SHZJ-202408FW-01
2.2 项目名称:大唐浙江分公司 2024-2025 年新建光伏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服务打捆采购
2.3 建设地点:浙江省(具体以项目核准市、区、县为准)。
2.4 建设规模:各容量等级的项目数量见下表: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数量 容量等级(MW) 备注
号
1 大唐浙江光伏项目(一) 1 1MW(含)以下
2 大唐浙江光伏项目(二) 1 1MW-5MW(含)
3 大唐浙江光伏项目(三) 1 5MW-10MW(含)
4 大唐浙江光伏项目(四) 1 10MW-20MW(含)
5 大唐浙江光伏项目(五) 2 20MW-30MW(含)
6 大唐浙江光伏项目(六) 3 30MW-40MW(含)
7 大唐浙江光伏项目(七) 3 40MW-50MW(含)
8 大唐浙江光伏项目(八) 3 50MW-60MW(含)
9 大唐浙江光伏项目(九) 3 60MW-70MW(含)
10 大唐浙江光伏项目(十) 2 70MW-80MW(含)
11 大唐浙江光伏项目(十一) 1 80MW-120MW(含)
12 大唐浙江光伏项目(十二) 1 120MW-200MW(含)
注:以上各个容量等级的拟建项目数量为预估,须通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
司或浙江分公司投资决策批准且土地、送出、复合开发均无障碍时,方可签订造
价咨询服务合同并生效。因项目不满足上述条件,招标人不保证以上所有预估项
目数量在中标后实施。由各具体项目的大唐浙江分公司下属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
同。
2.5 计划工期:2024 年 8 月 31 日至 2025 年 8 月 30 日,365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大唐浙江分公司 2024-2025 年度新建光伏项目全过程造价咨
询服务。包括且不限于:配合初步设计概算审查、参与施工合同谈判、编制工程
执行概算、配合项目公司开展施工结算、编制工程总结算、造价管理其他咨询工
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9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2 项 50MW 及以上新建光伏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至少
包括过程结算和最终结算)或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业绩(至少包括概预算审查和工
程竣工结算审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服务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证
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
息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人员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同时派遣 3 组人员的能力且人员不得重
复(每组至少 3 人),每组拟派 1 名项目负责人且不得重复,并提供相应人员名
单。拟派项目负责人均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9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均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50MW 及以上光伏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
务(至少包括过程结算和最终结算)或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至少包括概预算审查
和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
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
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社保证明,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
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净资产大于 0。
(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
址为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
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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