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六局轨道工程公司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西延伸段站后8标栏杆采购项目竞标公告
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6-240479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 栏杆 ,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西延伸段站后8标项目部,计划使用 项目工程款 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西延伸段工程在4号线一期的基础上向西延伸,西起盘桂路站,东至一期工程起点民安大道站,主要沿松石大道-盘溪路-红石路-花卉园西路-金龙路-红锦大道-泰山大道敷设。正线全长10.8km,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9座,全部为地下车站。全线设宏帆停车场一座。线路最大站间距1.899km,最小站间距0.7486km,平均站间距1.211km。其中,换乘站4座,分别与3号线、5号线、6号线、环线、21号线和23号线实现换乘。线路沿用4号线一期、二期技术标准,采用As车6辆编组,最高运营速度100km/h。新建主变电所一座,与宏帆停车场合建;不新建控制中心,依托大竹林控制中心。
2、竞标范围:
本次竞标采购的 物资 为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西延伸段站后8标项目的车站及区间所用的 不锈钢玻璃栏杆 ,包括但不限于所需材料的供应、运输、装车、安装、售后等服务。投标人应列明安装部分费用。
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栏杆组成所有费用明细,满足技术规格书所有要求。
3、采购数量:
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原则上不再对报价问题进行澄清。
注:竞标数量为估算数量,仅作为竞标的依据。最终结算以工程实际安装成品数量为准,若因采购人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竞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单价不变,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初定八月中旬交货,具体按照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分批次送至甲方指定施工现场。
5、交货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西延伸段站后8标项目施工现场。
6、质量及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竞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第六章。
7、付款方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结算月20日止,供需双方于当月对上一个结算周期的货物进行对账结算,结算采取一票制,当月20日前供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需方,买方于结算周期截止日后次月向卖方支付当期结算款的60%;再于结算周期截止日后60天内支付当期结算款的37%。供货完成之日起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12个月,有效期内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在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于45天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支付。以此类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且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低于竞标规格的产品。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
3、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2023年)应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者相近的的供货业绩;提交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不少于3个合同。且单次合同额 100 万元以上(或注明工程类别,就高不就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的资料须包含清晰可见的合同数量及合同金额)。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盈利项目表),财务状况应为连续三年盈利。
5、投标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样票)。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投标人需在平台申请成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非合格供应商投标无效。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31日上午 10:00 前(北京时间)在平台(http://,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竞标文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3、本次竞标不收取标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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