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卧式自吸泵框架协议自吸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卧式自吸泵框架协议自吸泵(招标编号:NWZ240725-2301-022410) , 招标人为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自吸泵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自吸泵
1.000
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不接受试制产品,所提供的泵应该是成熟的设计,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2台带自吸罐或外混型式系列卧式自吸泵(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流量≥200m³/h,扬程≥40m)的业绩证明文件(需有合同及包含关键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提供业绩对应的用户使用报告、用户联系方式、该业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卧式自吸泵的设计、制造、检验等按照API610第11版、SH/T3139或3140执行(提供承诺书)。不接受存在偏差的方案。提供承诺函。
(2)机泵电机能效需满足GB18163-2020二级能效及以上标准(需在技术方案中有明确体现或提供承诺函)。
(3)检验能力满足采购物资生产的检验设备概况、使用条件、技术参数、性能及功能要求,除通用检验设备外,投标商必须自有能满足配套电机功率最大值90KW泵的性能测试要求的离心泵试验台(提供能证明试验台功率及性能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试验台全景照片,电控柜、流量计等设备和铭牌的照片,有效期内的流量计检验报告)。投标商需有泵配件材质分析光谱仪检测设备、泵体、容器等压力测试设备等(提供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和图片),须具备试验自吸高度试验台≥5m,以试验台图片为证;承诺每一台自吸泵在出厂试验中进行自吸高度试验,振动、噪音、电流、泵参数等试验必须100%满足技术协议要求才能出厂。
(4)投标商应具备自有加工能力,生产设备数控车床≥3台,镗床、铣床、钻床、立车、磨床、刨床、普车等至少各1台,提供设备清单和采购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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