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五局第一工程公司潘口抽水蓄能电站厂房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重新挂网))采购项目竞标公告
竞标公告
一、竞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 公开竞标 方式采购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潘口抽水蓄能电站厂房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项目部所需商品混凝土 ,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潘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境内,总装机容量29.8万千瓦,装设2台装机容量 14.9万千瓦的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于2024年04月30日中标,中标金额6.06亿元,合同工期969天,施工内容为电站厂房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地面厂房、尾水平台、下水库进/出水口,以土石方明挖、边坡支护、钢筋混凝土施工为主。工程位于十堰市竹山县潘口乡,交通便利。
2、竞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 潘口抽水蓄能电站厂房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项目部 所需 商品混凝土 。包含商品混凝土的供应及其相关的装、运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说明: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仅作为招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供货通知为准。本次招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投标人所供应的货物品牌,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生产厂家的产品品牌一致,否则采购方不予接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若确因厂家原因(技改、停产等)不能供货,投标人必须向采购方提出书面报告请求批准更换生产厂家并征得书面批准方可。
4、交货时间:合同供应周期2024年8月至项目结束,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卖方收到买方送货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到货。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潘口抽水蓄能电站厂房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6.1 混凝土所使用的各项材料的质量应经过检验,达到国家、湖北省、十堰市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2产品应符合以下规范:
《水电水利工程锚喷支护施工规范》DL/T 5181-2017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程》DL/T 5144-2015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17
《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 5100-2014
6.3 以上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6.4 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 ISO14001:2015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1-2007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为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且持有并提供有效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提供投标产品取得的国家授权许可的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至少1份。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运输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40公里。
2、投标人应具有水利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等类似工程的商品混凝土供货业绩,2021年至今近三年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应明确显示合同金额)。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下列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 17:00 前(北京时间)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在线上传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针对本竞标项目获取竞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并在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竞标文件。
2.、本竞标项目竞标文件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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