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隆安县南圩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远程异地评标)
广西
-南宁市
项目概况
隆安县南圩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4-C2-23195-GXXM
项目名称:隆安县南圩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36530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隆安县南圩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维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本项目或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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