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北京工程局建筑分公司团校五号楼改造项目水电安装材料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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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北京局建筑工程分公司团校五号楼改造项目
水电安装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JJ-JZ-202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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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团校五号楼改造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水电安装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团校五号楼改造项目经理部,现进行公开招标。 -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6《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3.1 项目概况
团校五号楼改造项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使用功能为学生宿舍,工程建于1954年,建成时共3层。1983年进行抗震加固,19
87年在原3层建筑基础上增加2层,成为至今的5层宿舍楼。87年加固改造时对一至三层墙体进行了抗震加固,抗震加固的内容为:首层纵墙内测
、一至三层山墙内测及内横墙双面钢筋网抹灰,二、三层外纵墙内面做120后钢筋混凝土板墙。四、五层外纵墙厚360mm;一至五层内纵墙厚均
为240mm。,中央团校学子五号楼现状为砖混结构,共计5层,建筑面积为4096平方米,建筑高度16.280米;中央团校学子五号楼加固及改造后
檐口高度16.860米,新增电梯女儿墙高度18.080米。
3.2招标内容
水电安装材料,详细清单、招标文件售价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
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
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一份(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具有与水电安装材料设备产能配套的能力,生产工艺、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
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种材料至少1份2022-2024年(任意1年)内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4年(任意1年)至少一个投标物资相关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
6.履约信用: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1月1
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2021年1月至递交投标申请文
件之日止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或提供其他用户出具的履约良好的证明。具体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履约信用证明查询相关网址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7.其他要求:
(1)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
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投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专业生产厂家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格式详见授权函),专业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
同一包件投标;同一包件代理商不可以代理多个专业生产厂家进行投标;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相关地址、联系电话、IP和邮箱相同等具有关联关系的。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
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
判断依据);
(18)被纳入国家铁路局 “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
据);
(19)投标人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注册问题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供
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最新商机(公告)”---点击“更多”---在“采购单位”或“采购信息”中查询招标项目---点击相应“
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提交”---“响应”。
5.2.3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7月24日9时00分至2024年07月30日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将投标申请
表(附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
6.投标保证金
6.1银行转账形式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表一),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2个工作日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
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便财务及时查账
。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
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银行信息:
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远大支行
账 号:110500045
6.2.1纸质版投标保函
采用纸质版投标保函,请于开标前两日将投标保函纸质版原件邮寄至招标组织单位,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87号(中铁北京
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机关本部),联系人及电话见招标公告“9. 联系方式”中招标组织单位联系信息。
电子保函请于开标前两日将电子保函截图发送至邮箱:,并电话告知招标组织单位。
保函形式为见索即付保函。
保函受益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投标保函扫描件(电子版截图)请附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下一页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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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1390417217939117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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