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丰台车辆段蒸汽密闭清洗铁路油罐车装置大修服务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北京
北京局集团公司丰台车辆段蒸汽密闭清洗铁路油罐车装置大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RMZD2024-413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车辆段 委托,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 北京局集团公司丰台车辆段蒸汽密闭清洗铁路油罐车装置大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丰台车辆段蒸汽密闭清洗铁路油罐车装置大修可行性研究的批复》(京铁计修〔 2024 〕 43 号)和《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蒸汽密闭清洗铁路油罐车装置大修工程设计文件和概(预)算审查意见的通知》(京铁计概审修〔 2024 〕 47 号),大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A01 :蒸汽密闭清洗铁路油罐车装置大修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 2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 《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 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 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 > 涉税查询 > 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 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 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投标。
( 4 )投标人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近两年( 2022 年 -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采购年度前五年内( 2019 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在国内铁路行业投标产品的业绩,须提供清晰带公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现场使用照片和设备大修厂家名牌或 logo 标志,且整机及大修的产品无不良记录,并提供相应的企业同类蒸汽密闭洗车装置或大修装置的使用良好证明材料。
信用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 1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2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 )在最近三年内( 2021 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 5 )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6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7 )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 2021 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 8 )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 9 )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 10 )投标物资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 11 )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五 . 招标文件的获取
线上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平台( )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 9:00 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 17:30 (北京时间)登录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线下获取: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每日上午 09:00 至 12:00 (上午),下午 12:00 至 17:30 (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平台(新用户须完成平台注册并通过初审,平台注册及审核问题咨询 010-8 )上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登录平台( ) - 招标(试) - 购买招标文件 - 上传缴费凭证(具体缴费流程咨询 ) - 待审核通过后完成购买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A01 : 200 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14 日 9:30 ,地点为天佑大厦本项目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 15 号),届时邀请报价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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