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竞争性磋商
广东
-清远市
项目概况
英德市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CG2024-004
项目名称:英德市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记录: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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