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鉴定试剂盒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吉林
-长春市
项目概况
长春市公安局鉴定试剂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进行网上注册并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2024-07-00741;
2.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鉴定试剂盒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人民币):11200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120000.00元;
6.采购需求:长春市公安局采购国产试剂盒一批,符合公安部入库标准,满足常规数据库的建库工作及案件复核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供货完毕;
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试剂盒型号已加入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试剂盒型号选择菜单,且试剂盒须取得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公共安全产品认证证书》,且试剂盒须在《全国公安机关DNA鉴定关键试剂耗材质检合格产品及制造商名录》内;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执行;
(4)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截止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被“”网站(http:///search/cr/)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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