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北方华锦59万吨/年EOEG装置EPC总承包项目EO球罐招标公告
(拓市)-华锦项目-EO球罐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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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拓市)-华锦项目-EO球罐(WZ20240819-2107-8643-B1)招标人为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EO球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球罐\600~650m3 Q345R
1.00
台
包1-E0球罐
2
球罐\600~650m3 Q345R
1.00
台
包1-E0球罐
3
球罐\600~650m3 Q345R
1.00
台
包1-E0球罐
4
球罐\600~650m3 Q345R
1.00
台
包1-E0球罐
5
球罐\600~650m3 Q345R
1.00
台
包1-E0球罐
6
球罐\600~650m3 Q345R
1.00
台
包1-E0球罐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3.1.7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应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及合同条款的要求。不接受任何偏差。
3.1.8 投标人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A3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查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1.9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近10年(2013.12.31~2023.12.31)石油化工EO/EG装置(包括EO装置)不少于2台容积大于或等于400m3环氧乙烷球罐压片制造业绩。 以上业绩需在业绩表上注明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盖有竣工章的竣工图。其内容应至少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直径、壁厚等)、设备材料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应清晰。
3.1.10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承诺本标书中设备在压力容器生产许可注册地制造。
3.1.11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并标前澄清经业主书面确认,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12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3 满足华锦业主的设备数字化交付要求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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