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葛洲坝陕建东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服务
陕西
-延安市
延安葛洲坝陕建东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延安葛洲坝陕建东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服务已由延安葛洲坝陕建东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延安葛洲坝陕建东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起于延安市姚店,利用长延高速(G2211)姚店立交作为枢纽立交,经南沟、后正沟、大狼沟、马四西川、顺天沟、枣园沟、燕沟、太春沟、南川河、马科义沟、柏树台沟,至张岔设枢纽立交与包茂高速(G65)相接,路线全长56.702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26m,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主线桥梁总长16590米/50座,涵洞(含通道)165道,隧道单洞总长17497米/27座,桥隧比例45.8%,全线设互通式立交7处,匝道收费站6处,服务区1处。
2.2采购范围: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等法律法规开展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工程交工验收阶段安全性评价服务工作。评价重点应为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工程通车前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总体评价、公路安全状况评价(线路评价、路基和路面评价、桥梁评价、隧道评价、互通式立体交叉评价、平面交叉评价、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评价等)及评价结论;提交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并组织通过专家评审和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以及提供必要的后续服务。
2.3 服务成果
(1)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工程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
(2)评价安全检查清单、现场踏勘及实地驾驶影像资料等;
(3)其他甲方要求的相关材料;
(4)其他根据本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行业标准、规范及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需要的服务成果和资料等。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止。
2.5 服务地点:陕西省延安市。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资质(公路)。
3.2 业绩要求:2020年 1月 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工程安全性评价项目业绩。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信用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发改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工商管理总局)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投标人未具有其它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情形。
3.4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1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安全性评价项目负责人业绩。
(2)以上人员要求为最低要求,且其他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人员无需填报,仅需应答人做出承诺,并由应答人按需配置,需满足采购项目及采购人需求,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增加或调整,相关费用应答人应在报价中予以考虑,视为已包含在应答报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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