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电务段平陵城站室内信号联锁设备改造工程采购公告(项目)
山东
-济南市
1.采购条件 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电务段平陵城站室内信号联锁设备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计统部关于下达炒米店站室内信号联锁设备改造等12个项目方案的通知》(计技装函[2023]204号)、《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概预算审查所关于巨野站接地方供暖改造等8项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查意见的批复》(概审函[2024]28号)、《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计统部关于下达2024年技术改造、大修投资预先安排计划的通知》计技装函〔2024〕1号、《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4年基本建设等计划的通知》(济铁计[2024]6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技改资金,采购人为青岛电务段,项目业主为青岛电务段。指导性施工组织已编制完成,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 山东省章丘市平陵城站。 2.2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3工程概况: 在既有信号楼西侧接建二层信号楼。电力、给排水、消防等配套。 2.4采购范围: 标段2:平陵城站室内信号联锁设备改造房建及电力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3.竞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2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竞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资质要求:标段2竞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竞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铁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竞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3.3.竞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结算时提供具有抵扣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竞标人需提供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近5年(2020年至2024年)内完成的类似安装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 3.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6.竞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竞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竞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竞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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