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陆丰核电1、2号机组围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支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广东陆丰核电1、2号机组围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支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公告开始时间:2024年07月25日08时31分 (北京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2024年08月02日12时00分 (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2008202400062
项目名称:广东陆丰核电1、2号机组围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服务
采购内容:采购围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支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计划交付时间:
计划交付地点:
采购方式:询价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范围:
核能运营板块合格供应商(请供应商报名前务必确认是否匹配本项目供应商范围要求,查询方法:登陆ecp账号—点击基本信息—资审信息查询)
2、资质条件:
1、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或者上述单位的三证合一复印件); 2、资质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受托方应具备开展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承接过海洋工程相关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并成功获取批文。 5、信誉要求:受托方及其单位编制人员作为信用管理对象近 2 年内(2022 年 7 月 1 日算起)不得出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任何失信行为。 6、人员要求:受托方单位中的全职人员中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近 5 年内作为编制主持人主持过类似行业(填海、码头、航道等涉海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和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5 年以上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编制主持人应为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受托方及其单位编制人员还应满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的其他相应监管要求。
3、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本项目接受/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在任何阶段,采购人均无向某一供应商透露其他供应商响应情况的义务。 (4)、本采购文件中,采购人的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采购代理人。 (5)、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②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③近三年内(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倒算,下同)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④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中国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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