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旅投景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景典龙都二区项目二标段销售代理
重庆
招标公告
重庆旅投景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景典·龙都二区项目二标段销售代理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项目 重庆旅投景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景典·龙都二区项目二标段(以下简称“项目销售一期”)销售代理 , 项目业主为 重庆旅投景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销售一期位于重庆市丰都县龙河东组团龙城大道(景典·龙都一区对面),住宅共 687 套,分别为板式小高层: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号楼( 492 套),点式高层: 7 、 17 号楼(约 195 套,该数据已剔除 17 号楼暂定的约 80 套工抵房);商业共约 1.8 万方,分别为 20 、 22 、 23 号楼;车位共 1088 个。 受托物业面积、数量最终以测绘报告或不动产权证书载明为准,但不影响本合同服务报酬的计算 ,且业主方有权在代理期内将其部分货源用做工程抵款房等用途,若发生此情况代理方销售目标任务可同等调减所对应的货源套数。最终的销售代理货源以业主方发送的《委托销售代理房源明细表》为准。
2.2 招标范围:项目销售一期所有住宅、商业、车位三种业态的销售代理。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公司人员薪酬、广告宣传费用、促销赠品费用、带客成交佣金、项目办公费、差旅费、税金、成本、合理利润等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之所有相关费用。
2.3 工作范围:负责整合渠道拓展客户、客户接待、促进成交、合同网签、办理按揭贷款、房款催收、独立开展营销措施执行、配合业主方开展房屋交付等 。
2.4 服务期限:约 40 个月。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且为一般纳税人,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款。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 - 竞争性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起 至 投标 截止时间前 ,(北京时间,下同),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15 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 6 号渝兴广场 B10 栋 2 层,具体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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