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嘉兴车务段沪杭、宁杭10站信息机房UPS电源、稳压电源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上海
沪杭、宁杭 10站信息机房UPS电源、稳压电源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TGCHDJL-2024- 0625- GK)
沪杭、宁杭 10站信息机房UPS电源、稳压电源改造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沪杭、宁杭 10站信息机房UPS电源、稳压电源改造工程 已通过 《 2024 年合资铁路公司技术改造计划(第一批)的通知》【上铁计统函 ( 2024 ) 61 号】 审批, 资金已落实。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嘉兴车务段 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 及要求
2.1 项目地点:长兴、德清、湖州、临平南、海宁西、桐乡、嘉兴南、嘉善南、金山北 、松江南站;
2.2 项目内容:( 1 )沪杭高铁 7 站信息机房 UPS 更新,沪杭高铁 7 站信息机房稳压电源更新改造;( 2 )宁杭高铁 3 站德清、湖州、长兴客服信息机房 UPS 更新改造,德清、湖州、长兴客服信息机房稳压电源更新改造。
2.3 项目承接形式:
( 1 )本项目采用 包工包料 的发包形式,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以招标人的委派的第三方审价单位出具的报告为准。
( 2 )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 5% 的违约金。
( 3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等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 4 )本项目属于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供应商须具备报备营业线施工计划的能力。
2.4 工期:
本项目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 1 月 3 0 日 完成,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项目开始实施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中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 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2 投标人须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须具备 近 3 年内至少一项铁路技术改造工程 施工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提供施工合同;
3. 4 投标人拟派驻的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投标人拟派参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队伍成员(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防护员)应经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取得有效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投标文件须提供至少 3 份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3. 5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3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2022年或2023年 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 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6 )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9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10 )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且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 11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提供截图)
( 1 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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