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抱龙河口危岩带治理工程
重庆
巫山县抱龙河口危岩带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巫山县抱龙河口危岩带治理工程(项目代码: 2312-500237-04-05-118290 ) 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渝发改振兴〔 2024 〕 496 号 、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以 渝规资〔 2024 〕 234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巫山县地质灾害整治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三峡后续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巫山县地质灾害整治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巫山县抱龙镇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工程采取“危岩清除 + 支撑锚固 + 主动防护网 + 被动防护网”的治理措施,防治工程等级Ⅰ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 1 处危岩单体、 1 处破碎带采取清除,设置锚杆 54 根,设置主动防护网 1450 平方米、被动防护网 330 平方米等,详见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本项目为一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 983 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 950 万元 ;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和图纸说明、招标文件 ( 含答疑、补遗 ) 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
2.5 工期要求:工期 150 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7-30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8-01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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