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宁县田长制公示牌设立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四川
-宜宾市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2420240000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宁县田长制公示牌设立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30 14:30:00,更正为:2024-07-31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7-30 14:30:00,更正为:2024-07-31 14:30:00。
一、对采购文件的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采购内容中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更正为否;
二、对采购文件的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采购内容中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更正为不涉及;
三、对采购文件的第五章 评审办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中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更正为无。
四、对采购文件的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3技术要求中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表所属行业更正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请各供应商以更正内容为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07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2.30万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2.30万元。采购计划编号:510000593[2024]00197。
2.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
3.监督部门:长宁县财政局;监督电话:,地址:宜宾市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
4.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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