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静电除尘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静电除尘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207380,招标人为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能 大港 电厂 2X660MW关停替代项目拟通过关停大港一期2台320MW机组、大港二期2台328.5MW机组,合计1297MW,以“ 关停替代 ”方式在原厂 内预留场地 新建 2×660MW超超临界湿冷机组,并向京津负荷中心送电和向天津市供热。 工程 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东南端 , 工程 建设 2× 660 MW 超超临界 湿冷 燃煤机组 , 同步建设脱硫 、 脱硝。电厂 暂按 220 kV出线与电网连接 (最终以接入系统报告和审查意见为准) ,年利用小时 4 500 小时 。
2.1.2招标范围: 提供与国能 大港 电厂 2X660MW关停替代项目 机组配套的静电除尘器 4台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前自进口烟箱膨胀节,后至出口烟箱膨胀节,下至灰斗出口法兰及电动插板阀,上至除尘器顶盖、防雨棚整套系统的设备、结构、材料),4台气化风机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
2.1.3交货期(货物):合同 生效日起 10个月内 交货到电厂现场,最终交货进度应满足本工程进度要求。
2.1.4质量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规范。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锅炉配套的低低温静电除尘器(成套、干式)合同业绩2份(不接受分包或转让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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