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务2024年坝基维修、新建门岗等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黄骅港务2024年坝基维修、新建门岗等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107371,招标人为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黄骅港务 2024 年一二期堆场皮带沿线共维修 10 条坝基、黄骅港务 2024 年四期坝基沉降维修项目共维修 4 条坝基、黄骅港务四期堆场西北侧新建 1 座门岗。
2.1.2. 工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30 日历天内完成 (其中一二期堆场皮带沿线坝基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 3 0 日历天 内完成 、四期坝基沉降维修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0 日历天 内完成 、四期堆场西北侧新建门岗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0 日历天 内完成 ) 。
2.1.3. 项目 地点:河北沧州国能黄骅港。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运工程施工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水运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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