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项目第21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
-通化市
2024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项目
第 21 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项目第21标段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8 月 20 日 0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QX-TH-24011;
2.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项目第21标段;
3.预算金额:¥2,871,863.00元;
4.建设地点:集安市财源镇北屯村、凉水乡石青村、麻线乡红星村、麻线乡建疆村、青石镇蒿子沟村、台上镇荒崴子村、台上镇刘家村、太王镇大荒沟村、太王镇钱湾子村。
5.工程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6计划工期:2024年8月30日-2024年10月29日,共6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 以上资质 或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 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或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出具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
( 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 5)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 6)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 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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