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第六人民医院内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常州市
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412-CTZB-C2024-0227
项目名称: 常州市武进第六人民医院内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4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46 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承接。
□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应承诺将采购项目中不低于 40% 的金额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满足以下两项中任意一项要求:
①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经销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2 )提供所投图像处理装置、内窥镜冷光源、内窥镜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
( 3 )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 a. 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及有关销售资质; b 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采购的项目授权,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及有关销售资质(外文授权或代理证书的需提供中文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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