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四局南方公司S211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工程及头蓬路-江东大道互通工程项目桥梁支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240976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工程公司 委托,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S211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工程及头蓬路-江东大道互通工程项目 所需的 桥梁支座 ,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 自有资金 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为S211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公路工程,第二部分为头蓬路-江东大道互通工程项目,具体如下:
(一)杭州大江东基础设施PPP+EPC项目S211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公路工程项目概况
S211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公路工程项目实施起点为江东大道,起点桩号K6+520,实施终点为红十五线交叉口南侧,终点桩号K13+190.833(钱塘区与萧山区界位置),实施长度为6.671km。其中江东大道至艮山东路北侧采用主线隧道+地面道路形式,艮山东路北侧至红十五线采用主线高架桥+地面道路形式。主线隧道长度约2280m/1座(暗埋段长度2028m,敞开段U槽长度252m),高架桥长度约4242.6m/1座,其余为主线桥隧过渡路基段;地面道路约6.46公里,其中桥梁约209.6m/5座。采用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标准,主线为双向6车道,地面道路为双向6车道,地面道路标准宽度为35m。主线设计车速为80km/h,地面道路设计车速为60km/h。沿线设置互通立交1处,出入匝道口3对。项目概算总投资约50.69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3.38亿元。
S211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公路工程项目位于杭州市钱塘区,该项目是规划S211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杭州钱塘区的骨架道路之一,是杭州市钱塘区重要的南北向道路。该项目的建设,符合省、杭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对贯彻落实“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我省“交通强国、交通强省”发展战略、高水平支撑“四大建设”发展战略,构建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加快杭州城市发展,推动杭州都市经济圈建设,统筹区域城乡交通运输发展,促进钱塘区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杭州大江东基础设施PPP+EPC项目头蓬路-江东大道互通工程项目概况
S211与江东大道枢纽互通立交东与南方向转向匝道(D、E 匝道),D 匝道为南向东定向匝道,E 匝道为东向南定向匝道,匝道全长约1.213公里,工程范围包括匝道范围内桥梁、照明、安全设施、绿化等。互通交叉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S211)和城市快速路(江东大道),匝道:设计速度采用40km/h,道路单向双车道匝道标准横断面,路基宽度 10m,构成为:0.5m 护栏+1m 硬路肩+2×3.5m 行车道+1m 硬路肩+0.5m 护栏。本项目建安费10125.53 万元。
2、招标范围:工程所需支座及其相关的装、运和技术售后服务等。
3、采购物资名称、规格和数量
注:以上数量为设计图纸估算量,仅供招标报价参考,招标数量与实际需求数量可能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供货规格、供货时间发生改变,采购量及采购规格也应相应进行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 2024 年 8 月~预计 2025 年 6 月,跟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以实际通知供应时间为准。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 S211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工程及头蓬路-江东大道互通工程 指定施工现场。
6、质量标准或要求:
(1)板式橡胶支座技术性能应符合《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JT/T 4-2019)要求,供应单位须提供板式橡胶支座安装要求说明书及制作图纸(和设计图纸有出入的地方,要提前告知需方)。 当供应滑板支座时,应包含上支座板、不锈钢板和下垫钢板,上下支座板的长、宽相同,以上均为滑板支座配套产品(配套产品性能需满足图纸设计要求)。
(2)球形支座技术性能应符合《桥梁球型支座》(GBT 17955-2009)要求,供应单位须提供球形支座安装要求说明书及制作图纸(和设计图纸有出入的地方,要提前告知需方)。 当供应球形支座时,应包含上预埋钢板、上下套筒、上下锚杆、上下锚固螺栓,以上均为球形支座配套产品。(配套产品性能需满足图纸设计要求,钢箱梁支座不包含上预埋钢板、上套筒、上锚杆)
(3)球形支座的上预埋钢板仅适用于混凝土箱梁,钢箱梁支座不设置预埋钢板。上预埋钢板需预留螺栓孔,表面需做喷漆或镀锌处理,套筒和锚杆表面需做镀锌处理,预埋钢板厚度为3cm。
(4)锚固螺栓采用10.9级GB/T 5783高强度螺栓并做达克罗处理。
提供天然橡胶
(5)每批支座的外观质量,不应有锈蚀、腐蚀、油渍现象,拼缝误差超规范以及影响工程使用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招标响应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6)发货前需经过试拼装,如送到现场的支座外观质量和尺寸经检测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采购人有权退货或拒付货款,招标响应人必须在24小时内将不合格支座清出现场。如因上述原因造成采购人停工损失,招标响应人需予以违约赔偿。
(7)若业主、监理、采购人等对支座有其他进场检验或试拼要求的,招标响应人应无条件服从。
(8)无论本招标文件或合同是否有要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均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最新的技术标准为准 。
7、付款:甲方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于发票挂账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货款的80%,另17%的货款在该批材料挂账后6个月后付清,剩余3%作为质保金,材料质保金在最后一批货物进场验收合格之日(以工地实验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所载日期为准)后24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因工程款滞后等原因导致货款支付延误,乙方都不能以价款支付延误为理由延缓或拒绝向甲方发货或拒绝提供相关服务,不能因此向甲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特殊情况因项目资金不足而无法按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采取支付资金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自筹、分局垫付或采用公司供应链融资渠道等)进行支付。
8、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税率为13%,为一票制结算。
9、其他:本次为委托代理招标,为确保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和“三流一致”,本次集中采购由招标人采购确认招标结果,采购供应合同需与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大江东基础设施项目总承包部(以下称总承包部)签订执行,材料款由总承包部支付。如果合同因某种原因无法执行时,总承包部有权解除合同,并且总承包与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无限制 ,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投标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应具有 支座 供货业绩,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的 支座 供货合同不少于 3份 ,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最少提供2份500万元以上合同、1份800万元以上合同,附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扫描件,含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应具有 支座 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 3 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税率为 13% ,为一票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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