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南化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及延伸MIBK项目板式换热器招标公告
南化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及延伸MIBK项目硝基苯装置板式换热器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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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化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及延伸MIBK项目硝基苯装置板式换热器(WZ20240815-2109-8642-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板式换热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精制硝基苯产品冷却器 E-807
1.00
台
包1-板式换热器
2
精馏塔硝基苯进料加热器 E-806
1.00
台
包1-板式换热器
3
精馏塔塔釜冷凝器 E-802
1.00
台
包1-板式换热器
4
含氨废水冷却器 E-705
1.00
台
包1-板式换热器
5
含氨废水换热器 E-702
1.00
台
包1-板式换热器
6
废酸冷却器 E-601
1.00
台
包1-板式换热器
7
碱性废水冷却器E-506
1.00
台
包1-板式换热器
8
碱洗废水汽提预热器 E-501
1.00
台
包1-板式换热器
9
酸性废水汽提预热器E-401
1.00
台
包1-板式换热器
10
硝基苯冷却器E-302
1.00
台
包1-板式换热器
11
硝基苯汽提预热器 E-301
1.00
台
包1-板式换热器
12
硝基苯洗涤冷却器 E-201
1.00
台
包1-板式换热器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按技术请购书满足用户提出的工业互联网标识应用和数字化交付要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3.1.7 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提供技术方案的供货状态、供货范围及性能参数等需满足招标技术请购书的要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3.1.8 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条款逐条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
3.1.9 投标人在2016年1月1日至今有不少于4台HC型(全焊接)板式换热器制造业绩,要求无质量问题稳定运行4年及以上、可现场复核的国内业绩。投标人提供4份相应业绩表(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料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和合同复印件,同时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相应合同的发票信息。以上材料不清晰或者任一项未提供的均否决。
3.1.10 投标人须有D 类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资质和板式换热器安全注册证。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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