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盐田(东源)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商改工地块(地块一~地块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东
-深圳市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1625-07-01-613243 | |||
投资项目名称 | 深圳盐田(东源)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商改工地块(地块一~地块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深圳盐田(东源)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商改工地块(地块一~地块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工程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深圳盐田(东源)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商改工地块(地块一~地块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工程设计 | |||
公示名称 | 深圳盐田(东源)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商改工地块(地块一~地块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工程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 4 年 7 月 26 日 |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需解锁, 商务部分得分: 37.0分 ; 技术部分 得分 : 26.36 分; 报价 得分 : 29.95 分 , 评分总分 93.31 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 需解锁, 商务部分 得分 : 24.50 分; 设计技术部分 得分 : 20.0 分; 投标报价 得分 : 29.54 分 , 评分总分 74.04 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需解锁, 商务部分 得分 : 17.0 分; 勘察设计技术部分 得分 : 22.64 分; 投标报价 得分 : 29.90 分 , 评分总分 69.54 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需解锁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费率: 1.650 | |||
质量承诺 | 设计质量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设计标准、技术规范及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服务及提交合格的设计成果文件。 | 工期 (交货期) | 设计服务期限:总设计期限为 35天。签订设计合同后5天(日历天)内提交优化调整的设计方案,优化调整的设计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15天(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5天(日历天)内提交整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刘添俊 | 资质资格 | 高级工程师 (编号: 需解锁36)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完全响应 | ||
业绩情况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需解锁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费率: 1.680% | |||
质量承诺 | 设计质量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设计标准、技术规范及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服务及提交合格的设计成果文件。 | 工期 (交货期) | 设计服务期限:总设计期限为 35天。签订设计合同后5天(日历天)内提交优化调整的设计方案,优化调整的设计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15天(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5天(日历天)内提交整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徐瑶琳 | 资质资格 | 高级工程师 (编号: 2200101155234)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完全响应 | ||
业绩情况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需解锁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费率: 1.660% | |||
质量承诺 | 设计质量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设计标准、技术规范及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服务及提交合格的设计成果文件。 | 工期 (交货期) | 设计服务期限:总设计期限为 35天。签订设计合同后5天(日历天)内提交优化调整的设计方案,优化调整的设计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15天(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5天(日历天)内提交整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沈兴调 | 资质资格 | 高级工程师 (编号: W2014006)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完全响应 | ||
业绩情况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东源县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联系地址 | 东源县华丰路与东源大道交叉口南 100米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潘先生 | 联系电话 | 需解锁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东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需解锁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城建设路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 4 年 7 月 27 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 4 年 7 月 29 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招 标 人:东源县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潘 生
电 话:需解锁
代理机构:需解锁
联 系 人:黄需解锁
电 话:需解锁
东源县中心
联 系 人:廖 生
联系电话: 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