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2024至2025年度随车式起重机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4-240174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 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 2024~2025年度随车式起重机设备集中采购 ,主要用于所属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增加其它集采分供的条款)。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将确定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使用人”)2024~2025年度随车式起重机集中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除有特殊情况外,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各施工项目在2025年12月31日前所需的随车式起重机将直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不再另行招标,使用人将根据各项目具体需求数量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2、招标范围:2024-2025年度使用人在建项目及新建项目所需的随车式起重机、随机备品备件、随机工具和资料、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注:因随车式起重机设备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置,本次招标数量仅为预估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调整等原因,致使设备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应为市场销售业绩多、产品配置合理、性价比最优的产品,采购人评审时将结合各投标人提供产品的质量性能及配置可靠性、销售业绩、价格、优惠条件等技术、商务因素综合考虑,招标人不保证最低价成交。
4、交货时间: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情况,分批交货,投标人须提供接项目供货通知后最快交货时间。
5、交货地点: 上述所有拟采购随车式起重机设备投标交货地为云南昆明。
6、质量及技术要求:乙方已获得甲方使用该设备的工作性质、作业环境等必要信息:
(1)所有报价机动车辆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2)响应机动车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机动车辆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机动车辆在正确、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供货单位响应的产品必须明确具体的品牌规格型号且必须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
(4)满足国家和行业机动车辆“三包”相关规定和要求。
7、采购货物的验收:
(1)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并是全新的,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
(2)验收时供货单位须提供随车资料及随车工具;
(3)符合机动车辆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8、质保期为货到指定地点安装验收合格后满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
9、卖方提供给买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全套的原厂质量合格保证书。
10、整车应为正式在国家注册的成熟、牢靠的标准产品;符合国家起重机械设计标准及行业标准,发动机排放标准为国Ⅵ(满足昆明上牌标准),保证用户正常办理车辆落户手续,由中标人办理落户及上牌手续,手续费含在总价中。保险及购置税由使用单位负责购买并承担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依法登记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和生产经验,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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