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冠电力广西宜州安马乡肯坝村光伏项目65MW新增地块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2024年度框架采购第二阶段招标公告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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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冠电力广西宜州安马乡肯坝村光伏项目 65MW 新增地块
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2024 年度框架采购第二阶段
采购公告
(仅面向桂冠电力 2024 年度框架采购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中的第一至第
十中标人)
致:桂冠电力 2024 年度框架采购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一至第十中选人: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桂冠电力广西宜州安马乡肯坝村光伏项目 65MW 新增地块新建工程施工总承
包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110-450000-04-01-929620))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大唐桂宜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融资,出
资比例为(3:7),采购人为广西大唐桂宜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采购。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编号:CWEME-20240806GXGFKJ-S002
2.2 项目名称:广西宜州安马乡肯坝村光伏项目 65MW 新增地块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
目。
2.3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市宜州区。
2.4 建设规模:交流侧 65MW,直流侧约 89.7MWp。
2.5 计划工期:2024 年 8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
监理人下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6 采购范围:
2.6.1 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容:光伏发电场、集电线路、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施
工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施工、调试、服务(含竣工及专项验收工作、各类协调
配合工作等)等。施工总承包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采购:除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式变压器、高低压电缆及直流电缆、控制电缆(包
含电缆终端、中间接头、接线端子)由采购人供应外(甲供设备仅包含设备本体及专用附件,
其余安装耗材,零星材料及设备基础预埋相关材料非甲供范围,甲供设备材料详见第四章合
同条款和格式附件二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其余为达到设计要求而所需的所有设备和
材料的采购由应答人负责(含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
交),也包括甲供设备和材料接卸、二次倒运(约定车板交货地至设备安装处)、保管、资
料移交。项目所需设备、材料除上述甲供范围的以外,其余所有为乙供,为保证设备性能和
质量,应答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须在采购人提供的供应商短名单中选择,且不得是集团
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
(2)施工:包含光伏发电场区、集电线路、道路工程的所有施工内容及配套设施等(含
场区梯坡改造修整、护坡治理、防洪、消防设施),施工检测部分包含光伏区试桩、工程桩
检测、地基检测、施工期的地基沉降观测等。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施工用电
和用水等临建设施,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箱变、电缆分接箱基础及安装工程,接地工
程,环水保工程,道路工程(含大件运输进场所必要的场内及进场道路的修整、牵引费
用),集电线路工程,场区围栏、消防等。也包含为落实环评、水保、消防、安全设施等相
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而实施的其它未一一列出的工程项目。
(3)调试、试验:承包人负责包含为实现项目并网发电所需的设备单体调试(含甲
供)、特殊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含组件安装前性能测试和验收检测、箱变检测、逆变器
检测等)、系统调试、交接试验、整套试运及配合升压站调试等,采购人采购的的涉网测试
及建模仿真验证项目除外(详见附件十五)。
应答人应负责对材料(含支架及甲供材料)进行检测检验和负责光伏区工程桩检测、试
桩、地基检测、基建期及质保期的沉降观测,工程所有检测费用由应答人负责。所有试验标
准按国家最新发布执行。
根据质监站规范要求由发包人开展的所有检测项目(如组件、支架、材料等),委托有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以应答时质监站具体要求为准,检测
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所有试验标准按国家最新发布时间执行。
(4)服务(含竣工及专项验收工作、各类协调工作等):
应答人负责(a)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消防(备案、验收)、突发性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施工期(编制、评审、备案))、防雷检测、安全监督(如有)等法律法规
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档案竣工移交、验收和竣工验收,施工所需临时用水及永久性生活用
水、用电、中断道路交通等许可和批准以及其它相关所有手续办理的工作;(b)人身意外
伤害险、施工设备险、工伤保险等(除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
手续办理。(c)负责配合采购人完成水保、环保、质量监督(含工程质量安全咨询服务)
专项验收的迎检接待、会务等(此类费用应答人承担)。(d)提供 5 名项目现场施工管理
服务人员,用于采购人所属新能源项目管理。
工程设计所涉及的光伏区、场内道路占用土地征占用、林(草)地征占用、青苗补偿、
拆迁、矿产压覆等由采购人办理,应答人配合;应答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交的《项目使用
林(草)地可行性报告》及《项目勘测定界报告》等成果性文件安排工程用地,超出范围用
地由应答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非应答人原因除外)。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除采购人已办
理的林(草)土地用地范围外临时占地(包括集电线路、施工道路、复耕、甲供设备进场发
生临时土地占用等),有关林(草)地、土地征占用、迁移由应答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
场区外集电线路塔基征租地、电缆沟征租地、青苗补偿、合规手续办理等由应答人负责,并
承担相关费用,线路改迁、穿越、跨越,迁坟等由应答人负责。
应答人负责施工现场(含堆场)看护、安保及治安工作,每个施工作业面及材料堆放区
安保人员不少于 1 人,并设置 24 小时值班门岗和视频监控,进行不间断巡逻;建设期施工
区域现场控,现场布置远程无线视频监控终端,满足《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建设项目
视频监控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
按照桂冠电力四优工程文件要求开展“四优”工程策划及实施,影像资料收集、制作。
应答人负责光伏组件现场抽检、并网、试运、移交、质保、培训、后评估、审计配合工
作以及其它相关联的各项工作。
2.6.2 与升压站界面分界点
光伏场区内集电线路与升压站分界点在升压站开关柜出线接线端子(含端子及端子连接
至开关下端的安装工作),围墙内集电线路电缆及光缆敷设、安装、熔接由本标段承包方负
责,围墙内集电线路及光缆敷设、安装的通道由升压站承包方负责。升压站进站道路由升压
站承包方负责。
2.6.3 其他
采购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于本采
购范围。对本项目采购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采购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本项目工
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应答人提供,
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 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应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
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
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
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应答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应答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应答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应答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
格条件没有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应答。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6 桂冠电力 2024 年度框架采购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中的第一至第十
中标人。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应答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2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100MW(或 MWp)级及以上地面
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的项目经理业绩。
3.2.3 其他特殊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
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
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2)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
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
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
的电子证书无效。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
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
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应答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
清程序,应答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
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
间的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采购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应答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
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采
购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应答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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