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装备采购招标公告
辽宁
-阜新市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阜新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装备采购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7-29 至 2024-08-02
撰写单位:
撰写人:
赵亮
(阜新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装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装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阜新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装备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635,970.00
最高限价(元):10,635,970
采购需求:
查看
个人护具212套、绝缘剪断钳78个、风力灭火机428台、红外热成像仪8台、割灌机127台、自救呼吸器45台、软体水枪45个、消防水泵(高压接力水泵)6台、高扬程水泵12台、移动蓄水池10个、高压接力消防水泵43台、高压细水雾灭火机161台、便携式灭火水泵159台、油锯77个、点火器2个、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4台(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