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连山250MW风电项目单模光纤、电缆终端采购
辽宁
一、采购条件
西北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拟对本公司宁大唐国际葫芦岛连山250MW风力发电新建工程项目单模光纤、电缆终端进行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二、工程概况和采购范围
采购项目编号:XBDLJSGCYXGS_XBDJ1GS-HW-HB-XM-2024-005
采购方式:货物公开竞争性采购
工程名称:宁大唐国际葫芦岛连山250MW风力发电新建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
交货日期:2024年07月15日全部交至现场。
采购范围:单模光纤、电缆终端 (详见采购清单)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资格要求(通用)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公司等集团其他单位黑名单的;
(7)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有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8)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应答人资格要求(专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取得营业执照的贸易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履行本项目供货义务,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
(2)生产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贸易商提供生产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建立相关制度;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厂家代理销售授权证明或有效期内与生产厂家签署的采购合同。
(3)业绩:近三年至少六项供货业绩。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履行本项目供货义务。
(5)应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情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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