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关于南化-扬子管廊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的批复(司技〔2024〕24号)防爆视频监视气云成像系统招标公告
南化-扬子管廊安全隐患治理项目防爆视频监视气云成像系统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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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化-扬子管廊安全隐患治理项目防爆视频监视气云成像系统公开招标(WZ20240812-3431-8674-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爆视频监视气云成像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防爆视频监视系统\2点,气云成像
2.00
套
包1-防爆视频监视气云成像系统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提供2023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AA-级以上。
3.1.7 投标方所投的产品应满足或优于《TC-R1-01 红外光谱气体成像仪询购书-A4技术要求》,并对技术要求中的条款逐条做出响应,“★”的条款为必须满足项,不满足要求则为废标。投标方在响应技术要求时(不包含“★”条款),对出现偏离或不满足时,须做出详细说明,无说明否决投标。
3.1.8 投标方须为合格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
3.1.9 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2小时,并根据需要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3.1.10 投标商不得对报价表进行增减、合并、调整顺序、漏报等任何修改,商务报价以EXCEL格式提报,电子版报价价格不允许含有公式,如违反以上规定否决投标。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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