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更新环卫作业车辆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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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更新环卫作业车辆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8 16: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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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项目开标时间:2024-08-19 09:00:00|
项目监管地:|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8a84839a909c0e030190ca0063652635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更新环卫作业车辆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0780.00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780.00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为2个项目包,第1包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395.7万元,采购标的物为垃圾清运车(巡回保洁车)、单桶垃圾收运车、双桶垃圾收运车、三轮高压清洗车(高压去污车);第2包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384.3万元,采购标的物为纯电动路面养护车。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交货,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0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部分面向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第1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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