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衡水车务段超偏载检测装置补强整治工程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北京
北京局集团公司衡水车务段超偏载检测装置补强整治工程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 编号: CRMZD2024-TP287
一、 采购条件
根据 北京局集团公司衡水车务段 招标投标相关制度规定以及 超偏载检测装置补强整治工程 审批意见, 受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衡水车务段 的委托, 对北京局集团 公司衡水车务段超偏载检测装置补强整治工程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 项目资金已落实, 具备 谈判 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
2 .1项目名称:北京局集团有限 公司衡水车务段超偏载检测装置补强整治工程 。
2 .2项目地点: 衡水站衡水车务段衡水站京九上行 271km+285m ; 京九下行268km+548m 。
2 .3项目规模: 超偏载检测装置 2台补强整治,更换压力传感器、销式传感器等相关设备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A01包: 超偏载检测装置补强 工程
3.1营业范围: 供应商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3. 2 资质要求
( 1)供应商须具有 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 资质。
( 2)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 供应商具备超偏载检测装置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 4 )供应商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 .3 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 20 2 1年度-2023年度),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
3 .4 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 3 年内在全国铁路范围内承担过超偏载检测装置更新或补强工程相关项目,提供至少一份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服务合同。
3. 5 信用要求:
( 1)供应商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 2)供应商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 3)供应商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供应商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 .6 其他要求:无。
3. 7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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