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杭州、南京供电段新增激光测量仪更新(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上海
竞争性谈判
上海局集团公司杭州、南京供电段新增激光测量仪更新(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TWZ-GT2024-430-01)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杭州、南京供电段新增激光测量仪更新(二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南京供电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接触网几何参数激光测量仪更新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一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认证与认可:投标产品需提供铁路专用计量器具认证证书。 3.财务能力:投标人出具2022年和2023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须提供经国家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所投标产品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铁路、地铁或电力行业等领域同类物资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与供货业绩相对应的供货合同。 6.履约信用: ①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平台信用评价结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 ②不接受2023年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物资供应商参与网上竞价、谈判、询价、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7.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且必须在平台办理报名登记并且购买了采购文件。 ②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③投标时须携带样机一台进行现场演示。。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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