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人民政府-机场二期安置区林香村、永录北村、多喜村、连科村公庙挡土墙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
-海口市
项目概况
机场二期安置区林香村、永录北村、多喜村、连科村公庙挡土墙新建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E4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HN-ZBDL-2024-030
项目名称:机场二期安置区林香村、永录北村、多喜村、连科村公庙挡土墙新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60889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60889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机场二期安置区林香村、永录北村、多喜村、连科村公庙挡土墙新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函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是否允许联合体报价:允许。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响应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响应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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