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红旗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鹤岗市
管护用房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401]BXGC[CS]20240003
项目名称:管护用房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22,071.2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管护用房):
合同包预算金额: 1,522,071.23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到10月30日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管护用房)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管护用房)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承担任何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4年4月-2023年6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具备施工员1人、质量员1 人、安全员 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技术负责人1人(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以上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及身份证; 注:本项目拟派所有人员均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等材料;
(4)投标企业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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