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兰水中学资料印刷承包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
-漳州市
项目概况
南靖县兰水中学资料印刷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靖县山城镇东环路6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ZJ采字[2024]靖0013号
项目名称:南靖县兰水中学资料印刷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9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谈判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特定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其它印刷品印刷(印制)服务,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响应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 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响应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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