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一局二公司滇中引水工程楚雄段施工7标其它板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比价函
各报价单位:
因 中国电建水电一局二公司滇中引水工程楚雄段施工7标其它板材采购项目 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1005-240089)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各参与单位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8月1日16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报价单包含Word可编辑格式与PDF格式)以压缩文件形式提交至平台(中国电建集团集采平台三期网址: )。PDF 格式需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一、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采购数量、尺寸均为预计采购值,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项目发货通知单及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结算数量,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采购方案变化等原因,致使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或不能签订正式合同,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到达买方指定场地相应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制造、运输费、运杂费、装车费、保管、试验、质量检查与验收、技术指导服务费、售后服务费、利润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卖方须根据买方要求提供货物厂家相关资质、随车提供送货清单、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相关的检测报告等各项资料。
2.交货期:以买方订货通知单交货时间为准。卖方在合同签订前已充分掌握项目现场道路情况,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产生转运费用、多次装运费等费用均由卖方承担。特别说明:买方施工工期紧迫,运输必须保证满足买方钢板需求量,若卖方钢板供货迟缓导致施工现场施工面出现停工,买方有权向卖方进行索赔。
3.交货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林溪路与向阳路交叉路口往西北约140米云南水利机械有限公司生产基地。供方在报价前应充分掌握项目现场道路情况,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产生转运费用、多次装运费等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4.交货状态:Q345R钢材按照《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GB 713-2014)的规定。
5.质保期:压力钢管安装投产使用,经参建各方验收合格,并成功移交至使用单位完成签证办理后36个月。
6.质量标准或要求:
6.1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行业现行有关规程规范。并提交产品质量证明书等技术文件。 对应材质的钢板应满足如下规范和要求:《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709-2019 )、《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GB713-2014)、《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18)、《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 222)、《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47013.3-2015)、《热轧钢板表面质量的一般要求》(GB/T14977)、《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GB/T17505)、《钢板和钢带检验、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247)、《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5313-2021)及《厚钢板超声波检测方法》(GB/T 2970-2016) 。具体参考钢板技术规范。
6.2对进厂钢材进行复检,对标号不清、厚度、尺寸及材质等有疑问的钢材进行复验后,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钢材不予接收。
7.响应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投标人必须是水电一局或电建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如果为非合格供应商,需在报价截止前成为合格供应商,具体申请事宜联系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网站客服电话4006274006-04;QQ号:848815286。
9.结算:
9.1询比价数量为预估量,结算数量及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对账单/结算单为准。
9.2综合结算单价=下发订货通知单当日网价+固定费(网价以“我的钢铁网昆明市场中厚板价格行情”中型号14-20、材质Q355B柳钢的网价结算,均以订货当日最接近中午12点价格为准)。 固定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9.3计量方式:钢板以理论重量计量,计算理论重量的尺寸必须以订货通知单要求为准,钢板理论密度为7850kg/m³。
交货尺寸允许偏差:长度为 0~+75mm;宽度为 0~+25mm;厚度按 GB/T 709单轧钢板厚度允许偏差 C 类执行(固定下偏差为 0.00mm);对角线为 0~10mm;不平度为测量长度 1000mm 时,不超过7mm;测量长度2000mm 时,不超过10mm;矢高(镰刀弯)为不大于实际长度0.2%。
10.付款:本次付款采取交货款+质保金的形式。
10.1卖方按照买方每批次订货通知单要求供货,每月21日至22日双方对当月(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进货量进行核对,最终计量数量以买方材料员与使用单位材料员签名的发货单为依据。
10.2交货款:卖方根据买方每批次订货通知单约定,将货物分批次送至买方指定地点,经买方验收合格、确认数量,卖方按照要求提供发货单、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质量证明书等资料,双方办理结算后,买方以传真形式(或电子邮件)向卖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开具通知书,卖方收到买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通知书后,开具出结算金额的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在收到发票后90个日历日内向卖方支付结算金额90%的交货款。
10.3质保金:钢板到货经买方业主、监理共同验收合格后满12个月,买方向卖方支付10%质保金。
11.服务承诺: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且故障是由于卖方生产原因所致,造成用户不能使用的情况,卖方在收到产品损坏通知, 必须在买方规定时间内准备同型号的货物,发运到买方使用现场,若因此影响买方的施工生产,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本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合同终止持续生效(但不包括因使用不当、不可抗拒力的影响或正常损耗所造成的不合格部件)。
12.其它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品牌及各种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买方擅自修改招标条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进行报价者,一律按照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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