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4年扬子石化工程项目、零购更新及日常维修项目直流电源成套装置采购框架协议直流电源招标公告
(重招)2024年扬子石化工程项目、零购更新及日常维修项目直流电源成套装置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2024年扬子石化工程项目、零购更新及日常维修项目直流电源成套装置采购框架协议(WZ20240815-2951-8699-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直流电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各种直流不间断电源
1.00
批
包1-直流电源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方应提供同类(12脉冲)直流电源成套装置在中国国内企业,需有不少于20套的使用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中文销售合同、发票(原件待查), 以上时间以招标发布前一日起算、以合同日期为准。
3.1.7 投标方应提供12脉直流电源成套装置至少2套中国国内用户5年以上(招标发布前一日满5年)的成熟业绩,提供12脉直流电源中文合同扫描件、签字版技术协议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原件待查),并提供用户2024年1月1日以后相应产品尚在使用的报告或证明(用户需加盖印章)复印件,并提供用户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考察和验证。以上时间以招标发布前一日起算、以合同日期为准。
3.1.8 提供直流电源成套装置第三方型式实验报告(至少有CNAS和CMA章)
3.1.9 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若开标后需要现场复核,投标方应无条件配合,若半个月内不配合核实调查的,做废标处理,投标方提供签字盖章的承诺书,未提供否决。
3.1.10 投标方应承诺满足技术规格书中技术要求。技术规格书中带“★”为不可偏离项,带“▲”项为重要条款,投标方应逐项回复,没有逐项回复否决投标。带“▲”不符合项数不得超过5项,否则否决投标;如发现有失实情况,招标方有权拒绝该投标。
3.1.11 严禁关联公司、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以不同企业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如违反将予以否决并取消中国石化交易资格。投标商投标时提供“无关联公司参加同标的投标”书面承诺,未提供否决。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