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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工务段乌海路桥和治沙车间房屋大修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采购公告

内蒙古

-

乌海市

发布时间:2024-07-29
竞争性谈判

乌海工务段乌海路桥和治沙车间房屋大修
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2024AWHGW025)

  1. 立项依据
    本项目由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部关于唐包线k974+710-k975+080段声屏障大修等14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计大修函〔2024〕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计划执行单位为乌海工务段, 建设资金来自集团公司2024年大修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批准,并已出具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概(预)算批准单》(呼概预算审〔2024〕291号)文件 ,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 依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零小工程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试行)》(呼铁建设函〔2021〕333号)文件 ,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 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2.1.1 项目名称:乌海工务段乌海路桥和治沙车间房屋大修。
    2.1.2 实施地点:乌海市海勃湾区。
    2.2 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乌海路桥和治沙车间房屋大修位于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原建筑为单层库房,建筑面积为381.75㎡,2010年集团公司大修将原检修库采用型钢龙骨加单层压型钢板地面做加层处理,使原建筑由一层变为二层,现改建成砖混结构二层房屋,建筑面积为763.5㎡。主要工程为改建原型钢龙骨加单层压型钢板地面为钢筋混土楼板,拆除所有房间及走廊既有混凝土地面面层及垫层,恢复地砖地面;拆除既有地砖踢脚线,恢复面砖踢脚线;拆除卫生间、盥洗间既有混凝土地面及垫层,恢复防水防滑地砖地面;拆除楼梯间既有地砖地面面层及结合层,恢复花岗岩(火烧板)楼面;拆除并恢复既有室外台阶花岗岩面层(火烧板);铲除一层除卫生间、盥洗间、会议室走廊、楼梯间外所有房间既有顶棚腻子面层,刮腻子两遍,面层为乳胶漆两遍,二层所有房间、走廊、楼梯间做矿棉板吊顶;拆除既有塑钢窗更换为单框双玻璃断桥铝窗户,并安装铝合金框金刚网纱窗;铲除乌海路桥车间、治沙车间、重修车间房屋整栋楼外墙既有涂料外墙面涂料及灰皮,恢复保温涂料外墙面;拆除整栋楼房屋东侧原混凝土地面恢复面包砖硬化等相关工程。详细工作量以施工图纸为准。
    2.3 工程投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722082.00元(含税,税率9%)。
    2.4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1月15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工期不做调整)。
    2.5 质量目标
    2.5.1 总体目标: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合格。
    2.5.2 基础结构工程:严把质量关,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程序要求施工,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三检制度,加强过程控制,确保施工质量。
    2.5.3 主体结构工程:抓好主体工程施工质量,尤其是混凝土浇筑、砖混砌筑质量及养护,施工前采取的安全措施。
    2.5.4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先进行样板施工,需经使用方、监理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在施工前要抓好原材料的进货质量,制定消除质量通病的预控措施,质量检查工作持续跟进,不符合要求,彻底返工。装饰装修材料严格按照设计指定品牌进行采购,如设计未明确的材料,按照《装饰装修标准及材料品牌控价要求》(附件3) 规定执行。
    2.5.5 拆除工程:不得扰动原有基础及其他设施。
    2.5.6 门窗工程: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要求标准图集施工,质量验收100%合格。
    2.5.7 其他工程: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质量验收100%合格。
    2.5.8 所有 施工确保工作程序规范,质量符合标准,验收质量达100%,杜绝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3. 实施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电力工程项目,同时近三年从事房屋大修或房屋建设三次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企业。
    3.2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 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7 申请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 须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
    3.8 近三年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 “ 黑名单 ” 。申请单位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工程中无成交不执行行为。
  4. 施工要求
    4.1 本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对工程的投资、质量和建设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施工全过程控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向我段提交完整的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
    4.2 本工程的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向我段提供完整的档案资料及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整理提交各项工程技术资料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4.3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集团公司等有关标准、文件进行施工。
    4.4 施工单位对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和主要、重要材料的检验测试。
    4.5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乌海工务段对装饰装修材料的要求,选择概预算书要求的装饰装修材料。若当地没有概预算书要求的规格品牌或概预算书未要求装饰装修材料的品牌及规格,施工方须与主管人员沟通,主管人员同意后,选择集团公司要求的其他规格品牌。
    4.6 施工材料选定后,入场时施工方须通知乌海工务段与监理单位共同把控入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填写统计表,统计表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5. 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 12:00 起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 12:00 止 发送申请文件正本扫描件(申请文件格式请见第 6 条)至乌海工务段材料科电子邮箱( ,乌海工务段材料科首字母 QQ 邮箱),要求申请单位于 7 日内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乌海工务段 205 室材料科)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未成功发送邮件(以乌海工务段材料科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6. 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6.1 申请函
    6.2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纸质版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彩印。
    6.3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6.4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6.5 营业执照查询结果: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6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查询结果: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6.7 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 “ 黑名单 ” 查询结果。
    6.8 无行贿犯罪记录: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6.9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6.10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6.11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6.12 近三年从事房屋大修或房屋建设三次及以上(在建项目除外)工程均以独立合同算为一次,且已竣工验收、完成合同为准。(附合同全页复印件,不允许缺页、漏页)。
    6.13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
    6.14 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6.15 申请承诺书(见附件)。
  7. 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7.1 纸质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 “ 正本 ” 、 “ 副本 ” 字样。
    7.2 纸质文件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7.3 纸质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不允许出现修改;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7.4 纸质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7.5 纸质申请文件正副本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7.6 电子版申请文件是纸质申请文件正本(彩印本)扫描件。
  8. 确定成交候选人。
    8.1 本项目需满足资质三家及以上单位投标方可开标。若不满足,需进行二次挂网招标。若二次挂网招标仍不满足三家及以上单位投标,需向集团公司备案说明,备案后组织开标。
    8.2 只有 1 个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人,并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
    8.3 有 2 个及以上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采用摇珠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阶段由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按递交申请文件顺序通过摇珠确定自己的编号;第二阶段将标有申请单位编号的珠装入摇珠机,由编号为 1 的申请单位启动摇珠机摇出所有珠,按摇出珠号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 9. 成交候选人公示。在平台该项目下,按排名顺序公示成交候选人。
  9. 投诉处理。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申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内部监管部门投诉。项目管理机构按内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处置。
  10. 合同签订。在成交候选人公示且投诉处理结束后,按排名与成交候选人进行合同洽商,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出具成交通知书,业务科室根据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协议书。
  11. 履约担保。成交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向乌海工务段缴纳工程投资费用 5% 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若成交单位没有任何违约行为,乌海工务段不计息退还。
本招标项目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 注册 /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QQ:3804756783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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