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特种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市某印刷厂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北京
融通特种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市某印刷厂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北京市某印刷厂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kbz2024072900026)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中国融通安防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北京市某印刷厂技术服务采购 | 北京市某印刷厂技术服务采购 | 1 | 套 |
项目服务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通过资质现场审查为止 。
服务地点位于: 北京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验收标准和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书的规定 。
其他: (1)采购类型:服务类
(2)采购内容:申请取证前期准备、指导体系建立、落实执行和模拟审查、迎检准备及整改落实和培训服务。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书。
(3)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1名。
(4)本项目设最高总价限价:48万元(含增值税)。包括(不限于)差旅费等其他杂费,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并充分考虑价格波动因素。含税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为非外资单位;
(3)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4)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银行缴费凭据或税务社保主管单位出具的完税证明,社保证明)。(个人所得税不作为完税证明依据。如投标人根据国家规定无需纳税或缴纳社保,应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声明函并应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投标人应保证提供说明内容的真实性,否则将被认为是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6)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类似咨询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7)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书面声明材料;
(8)信誉要求: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军队采购列入违规失信供应商处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响应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内,评审当日以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9)投标人具有军工二级及以上涉密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涉密资质。(在电子及纸质版的投标文件内可不包含资质证书,评审当日现场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10)供应商需提供保密承诺函。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6)供应商近两年挂靠和非法分包、转包行为。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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