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2024-2025年中原石油工程-08-6非危化品酯类油酸甲酯(98%)工业级等9项化学原料08-6非危化品酯类油酸甲酯(98%)工业级等9项化学原料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7月29日
1.招标条件
对 2024-2025年中原石油工程-08-6【非危化品】酯类\油酸甲酯(98%)工业级等9项化学原料 所需 08-6【非危化品】酯类\油酸甲酯(98%)工业级等9项化学原料 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240801-0819-8330-B1
2.项目内容: 2024-2025年中原石油工程-08-6【非危化品】酯类\油酸甲酯(98%)工业级等9项化学原料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酶解木质素\木质素 ≥75% 合成
500.00
吨
包1-化学原料08-6
2
酶解木质素\木质素 ≥85% 合成
500.00
吨
包1-化学原料08-6
3
酸酯类\聚乙二醇单油酸酯(95%)工业级
100.00
吨
包1-化学原料08-6
4
其他醇类\天然脂肪醇 (30%) 工业级
100.00
吨
包1-化学原料08-6
5
其他醇类\植物醇醚 (35%) 工业级
500.00
吨
包1-化学原料08-6
6
烷烃\氯代混合脂肪烷烃(30%)工业级
30.00
吨
包1-化学原料08-6
7
胺类\三乙醇胺(98%)
200.00
吨
包1-化学原料08-6
8
酯类\油酸甲酯(98%)工业级
20.00
吨
包1-化学原料08-6
9
其他有机化学原料\碱木质素(95%)
100.00
吨
包1-化学原料08-6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绿色采购书面承诺书,内容包括:投标人在交易活动中,明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投标人承诺无条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
3.1.7 投标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确保在购销、加工、包装 、存储、运输及废弃包装物处置等过程中,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及满足中国石化HSE(安全、环保、健康)的相关要求,标的物所有权移交给招标人之前的所有安全、环保、健康等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3.1.8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承诺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按采购订单如期供货,不得以任何事由拒绝或延期供货,否则自愿按照《中国石化物资采购供应资源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据违约情况接受处罚。
3.1.9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所供产品必须满足合同文本条款及标的物技术要求。
3.1.10 生产商需提供(此条款流通商和代理商无需提供):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 ①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 ②投标产品为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
3.1.11 接上一条 ③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④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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