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漠河林场漠河林场母树林调查监测路径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大兴安岭地区
漠河林场母树林调查监测路径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2701]KPZX[CS]20240001
项目名称:漠河林场母树林调查监测路径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79,459.8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漠河林场母树林调查监测路径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779,459.84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漠河林场母树林调查监测路径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并按文件给定格式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划分标准为准。本项目标的名称为“漠河林场母树林调查监测路径建设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所属行业填写错误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如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报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数据与填报的所属企业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对应时,评审专家将以填报的数据为准修正其企业类型。(2)本项目价格评审时,不再对价格进行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漠河林场母树林调查监测路径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①项目经理: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须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须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道路与桥梁或给排水等与本项目相适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道路与桥梁或给排水等与本项目相适应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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