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司巩义分公司巩义市学校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移交生产验收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河南
-郑州市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P-DY-24-00001534
二、报价有效期: 2024-11-06
三、组织形式: 委托采购
四、采购单位: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五、采购代理单位:
六、采购标的名称: 河南公司巩义分公司巩义市学校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移交生产验收采购
七、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各学校,为学校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15.56MWp,现申请移交生产验收工作。按集团公司要求需委托进行验收工作。
八、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依据《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光伏发电企业生产管理办法》(大唐集团生(2021)582号)第 25 条“所有新建项目,经新能源研究院验收通过才能移交生产。"之规定,大唐集团内部光伏发电项目的移交生产验收工作由新能源研究院承担。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集团公司科研总院和新研院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通知》(大唐集团人〔2022〕131号)要求“新能源研究院撤销,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成立,新能源研究院的业务由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承担。依据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关于优化调整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大唐科研总院生〔2023〕120 号),“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河南区域的业务,由承担。根据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购买的采购”,可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九、拟定供应商名称:
拟定供应商地址: 河南郑州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十、公示期限: 2024-07-30至2024-08-06
十一、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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