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八局湖南炎陵抽水蓄能电站外加剂采购项目竞标公告
湖南
-长沙市
招标编号:POWERCHINA-SHJ/MZH-2016
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8-240313
一、竞标条件
受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 委托,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 以 公开竞标 方式采购 湖南炎陵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外加剂 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 项目工程款 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炎陵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株洲市炎陵县境内,距离长沙公路里程280km,距离株洲市252km,距离炎陵县县城54km。电站装机容量1200MW,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发电厂房系统及下水库4部分组成。工程的主要开发任务是承担湖南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
项目对外交通情况
目前项目现场对外的道路有以下三条,设备材料进场前供应商需实地考察(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对现场交通及其他自然人文环境完全熟知),确定运输路线及方式:
1)经红星桥村的道路为常规进场路。从G0422武深高速中村收费站走106国道经红星桥村、鑫山村转X071县道,需通过限高3.8米的平乐隧道至康乐村X071县道与目前进场村道岔路口(此路段目前可通行总长13米的低底盘拖罐车)。
2)经罗浮江村的道路,为乡村道路,有硬化。从中村高速收费站经罗浮江村至康乐村071县道与目前进场村道的岔路口距离18km,途中有8km路窄宽4-4.5m弯急坡陡,且途中有挂“道路未经验收不能通行”的告示牌,只能作为小型车辆的应急通行道路,此道路目前在封闭改造无法通行。
3)经水口镇、往下村方向的道路,从水口镇走X070县道,转X071县道至康乐村X071县道与目前进场村道的岔路口后(大车需前行至康乐村村委会处调头),同路线1走现有村道到达项目现场,可作为装车高度超过3.8米的设备材料进场道路,此道路对车长仍有限制,目前只能通行9.6米货车及25t吊车。
2、竞标范围:外加剂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见下表
说明:以上采购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采购数量与实际供货数量发生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掺量”是指单位混凝土胶凝材料重量的百分比用量,为实际供货验收结算的依据。
本项目对外加剂掺量有影响的胶凝材料、砂石料等都已经确定,有意向的响应人自行前往取样试配,以确定设定“掺量”对应成本 , “掺量”是报价的基础,无论其他原材料(水泥、粉煤灰、砂石料等)如何改变,投标人要有能力和实力确保在不增加掺量的同时保证混凝土质量,在合同执行期间本次外加剂“掺量”对应的报价不变,验收结算时将实际掺量按设定掺量进行换算。
4、 交货时间:中标签订合同后按照采购人需求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湖南炎陵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中村乡康乐村李家组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6.1、卖方提供的外加剂符合国家标准GB/8076-2008 《混凝土外加剂》 及《水工混凝土外加剂试验规范》(DL/T5100-2014)、《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T50119-2013)、《混凝土外加剂中残留甲醛的限量》GB31040-2014、《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GB/T35159-2017及相关标准要求,如有最新标准,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6.2产品试验主要检测指标见下表:
①高性能减水剂主要检测指标(GB/8076-2008)
②速凝剂主要检测指标(GB/T 35159-2017)
每批次外加剂进场时,买卖双方共同见证取样,标注时间、地点、数量、经手人等信息。卖方所供外加剂应无条件服从买方的抽检。相关指标应符合国家规范和项目设计文件要求。
6.3常用混凝土参考配合比见竞标公告附件一。
7、 计量方式:进场验收在甲方工地过磅,如果在过磅验收过程中甲乙双方对过磅数量有异议,可找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双方必须积极配合,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过磅数量不等于结算验收数量,结算验收数量按以下方式确定 ,协议期内,所有采购合同均按此计量方式计量,任何一方要求修改计量方式,均需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后实施。
7.1当高性能减水剂掺量≤1.2%,速凝剂掺量≤7%,按实际过磅数量进行验收。
7.2当高性能减水剂掺量>1.2%时,减水剂验收数量=过磅数量×竞标文件设定减水剂掺量(取上限1.2%时的对应值)/实际减水剂掺量。
7.3当速凝剂掺量>7%时,速凝剂验收数量=过磅数量×竞标文件设定速凝剂掺量(取上限的对应值)/实际速凝剂掺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近两年(2022年7月至今)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主要检测指标见质量要求列表)。
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1年7月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3 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至少有1个在 100 万元以上(附载明总金额的合同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有意向的投标人自竞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自然日)到项目所在地了解胶凝材料、砂石料等对外加剂掺量有影响的原材料性能,并取得 湖南炎陵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 项目部出具的《回执》,本次竞标只接受取得《回执》的投标人的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若出现此情况,采购人将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文件。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 2024 年 08 月 06 日10:00前(北京时间)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竞标文件。
2、有意参加竞标者需在线上下载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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