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化工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车辆驾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包头市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车辆驾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307473,招标人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 .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煤制烯烃这一新兴煤化工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打造神华包头新型煤化工基地,实现煤化工产业可持续发展,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包头市九原开发区建设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新建 70万吨/年煤制烯烃工程,并对现有60万吨/年煤制烯烃部分工程进行升级改造。项目主体工程主要包括粉煤加压气化、变换、低温甲醇洗、硫回收、甲醇合成、甲醇制烯烃(MTO)、聚乙烯、聚丙烯、空分装置。公辅工程主要包括罐区、循环水系统、火炬系统等。环保工程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系统、回用水系统、蒸发结晶装置、废气处理装置、油气回收装置及新建厂外渣场等,并对现有工程部分公辅工程、环保工程进行改扩建或者升级改造。项目主要产品有40万吨/年聚乙烯和35万吨/年聚丙烯,副产品主要有硫磺等。
2.1.2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管理团队现场进度检查、现场安全巡查、设备催交催检、地方政府协调、管理人员进出现场等工作的车辆驾驶服务工作。
2.1.3服务期限
拟于 2024年9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招标人可能因项目工期调整等原因调整该服务期限,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服务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 1号,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
2.1.4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劳务派遣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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