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济南分公司电力设备在线监测系统110kV含后台管理机和软件含采集单元、诊断单元、主机、系统软件和安装附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济南分公司电力设备在线监测系统\110kV\含后台管理机和软件\含采集单元、诊断单元、主机、系统软件和安装附件(招标编号:NWZ240813-2955-023405)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力设备在线监测系统\110kV\含后台管理机和软件\含采集单元、诊断单元、主机、系统软件和安装附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电力设备在线监测系统\110kV\含后台管理机和软件\含采集单元、诊断单元、主机、系统软件和安装附件
1.000
套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电力设备在线监测系统投标厂家必须提供投标人为主体的含 CNAS、ILAC-MRA及CMA认证检验报告,不少于以下2种,且检验报告认证机构具备权威性。开关柜测温(符合资格要求的实验验证中心如国家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实验验证中心、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实验验证中心、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开关柜局放(符合资格要求的实验验证中心如国家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实验验证中心、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实验验证中心或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智能网关(符合资格要求的实验验证中心如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电力设备在线监测系统投标厂家需提供2020年至今的电气设备智能化、电气设备监测类产品单个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不少于 3 份。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如果投标方的技术条款与本次招标的技术要求有偏离,允许正偏离。负偏离必须在偏差项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技术偏离的否决,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技术文件必须带有技术投标偏差表,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部分不允许偏离
(2)提供的产品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技术规范中所有★和▲条款逐条做出响应并提供佐证材料。★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有五项不满足,否决投标。
(3)投标商提供的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需提供制造商的承诺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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